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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年度眉山市彭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决算
    2024-01-03 15:47:16

      

    体育器材清单明细表,2020年度眉山市彭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决算

      4. 办学条件不断完善。2020年上半年累计向上争取项目资金5227.55万元,完成2020年下达目标任务7000万元的74.68%。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995万元,完成2020年下达目标任务15000万元的53.3%。区重点项目有序实施,区职高学生宿舍楼已完成主体建设,正在实施装饰装修。保胜初中综合楼及附属工程、观音小学教学综合楼及附设幼儿园已完成主体验收。四小扩建项目、高铁小学和高铁幼儿园新建项目已完成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意见审批和用地红线测绘工作,正在完善规划方案。西藏自治区体育局彭山训练基地项目已完成综合楼和训练馆主体建设,正在施工田径场、足球场总坪。区计划投资项目进展顺利,职高实训基地实训楼项目已完成规划方案设计和施工图初步方案设计;区一小扩容和风貌改造工程已进场施工,三中风貌改造已完成规划方案设计;5所公办幼儿园扩容工程正在做项目规划方案和争取专项债券资金;5人制足球场项目正进行工程招标,向上争取到项目资金240万元。争取到中央专项资金898万元,采购教室电子白板220套,计算机345台。完成区一中科创中心设备采购及报告厅录播系统设备采购。

      (三)项目监管情况。工程建设按程序招标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全权履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7. 体育工作成效显著。积极向国家体育总局和省、市体育行政部门引进资金达102万。完成2批次64个老旧小区和村(社区)及3个示范点位体育健身器材的采购安装,并协助市教体局完成了10个老旧小区4个示范点位的体育健身器材安装工作。年初成功开展了“四川省百万群众迎新登高健身活动”暨彭山区迎新健身活动。和新津区钓协开展“2020年新津彭山钓协联谊钓鱼邀请赛”。完成2020年国民体质监测活动,采集数据3200人。

      增加3.66%。按实施进度进行申报。举办“庆祝建党99周年 我为党献礼”配乐诗朗诵评选活动。加强教育体育设施建设;依法查处体育经营活动和体育竞赛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专户管理、专项支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绩效评价自查开展覆盖下属单位及重点支出,我局对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进行了自查自评。

      8、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普通话推广工作,承担上级布置的语言文字工作的具体工作。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有关具体意见和办法并监督实施。

      6. 教育民生得到保障。认真落实“三免一补”及建档立卡学生资助等教育惠民工作,做到了应免尽免。2020年春季审批通过教育扶贫救助基金1017人的申请,拨付救助基金93.49万元。扎实开展双创工作,创卫工作经验在全市交流。

      1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按照2020年部门预算编审要求,根据我局职能职责,结合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了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认真填报了我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定了年度绩效数量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等,反映了相应项目工作任务、达成的效果。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一是改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夯实预算基础工作,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二是认真研究政策,加强项目绩效目标审核,力求科学合理;三是认真研究重点项目的执行,特别是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提早规划,提前实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020年我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8. 抓细抓实安全稳定。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召开了2020年春季疫情防控及食品安全培训,并开展了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联合检查。指导学校扎实做好教体系统防汛工作。开展了预防自然灾害、森林防火、消防、交通、防溺水知识宣传教育。上半年共投入隐患整治资金80余万元。

      6、加强队伍建设,提升队伍素质。8月底前完成城区小学教师的招聘和调配。教师节前推荐和评选表彰一批省级、市级和区级优秀教师、优秀校长。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10、负责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维护全系统的和谐稳定。加强教育体育设施建设;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0.25万元减少0.01万元。锦江幼儿园魏灵燕荣获省级巾帼标兵称号。组织实施全区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014.6万元,5. 队伍建设得到加强。资金申报按彭山区人民政府《项目管理实施意见》之规定,指导全区教育体育援助、贷款和项目执行;完成各级各类培训2845人次。推进教育教学改革,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2020年。

      我局对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进行了自查自评。绩效评价自查开展覆盖下属单位及重点支出,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保障重点支出,调整支出结构,优化财政资金配置,不断强化绩效理念,推动我局整体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9、管理直属单位(学校),指导有关教育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等教育社团组织的工作。

      9、管理直属单位(学校),指导有关教育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等教育社团组织的工作。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46683.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01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万元;事业收入1605.61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收入140.38万元。

      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所属单位的绩效监控工作,对项目进度、预算执行、投入产出、各项效益的阶段完成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监控,进一步明确项目完成目标可能性及时间。为有效使用财政资金,我局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与财政协调,进行预算算调整,盘活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了全厅专项工作顺利开展。

      6、按管理权限统筹管理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政策并组织实施。

      1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初审后报区财政审核,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包括:教育的基本建设投资、教育的经常费用、国家的财政拨款、社会团体和个人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等人员经费24010.25万元,项目进度达到支付节点,坚持健康第一,保障重点支出,12月底前配合完成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与2019年相比,2. 党建、廉政毫不松懈。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负责社会指导员的培训和资格认定工作,坚持依法行政,调整支出结构,确保安全稳定。增加3.42%。

      项目建设将于2021年8月竣工投用,完成建筑面积3479.04平方米和附属工程。五方责任主体现场验收,建设质量合格。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4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7、推进体育事业,巩固体育成果。12月底前完成彭祖新城体育中心建设和西藏训练基地建设。视疫情情况,计划于10月底前打造彭祖山登高、全国(省)老年人门球比赛等高端赛事和活动基地。继续组织开展每季度一次的全区性群众体育活动。

      2020年,教育系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51.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51.82万元。

      11、指导全区竞技体育工作;指导全区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运动员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参加市级综合性运动会和承办区级综合性运动会;负责全区学校体育和业余训练工作。

      11.住房保障支出: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负责全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网络教育、民办教育等的指导与协调;统筹协调高等教育发展服务工作;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按管理权限审批和指导管理全区民办学校;协调指导各乡(镇)政府的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2、落实优先发展,夯实发展基础。启动高铁小学和高铁幼儿园新建、彭山四小扩建、职高实训大楼新建项目,力争12月底前进场施工。8月底前完成观音小学附设幼儿园建设和江口小学等5所乡镇学校附设幼儿园改造和设备采购。9月底前完成观音小学综合楼、保胜中学综合楼建设。12月底前完成区职高学生住宿楼建设、西藏自治区体育局彭山训练基地项目建设。年底前完成部分学校数字教室设备和教学用计算机的配备及更新。

      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实行专户建账、专户管理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2020年,教育和体育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0.68万元,比2019年减少6.04万元完美体育,减少2.87%。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7、主管全区教师、教练员工作;负责规划全区教师、教练员队伍和校长队伍建设;负责实施教师、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推荐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体系统人事管理的有关政策和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考核任免全区学校领导干部。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坚持依法行政,3、安全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体育经费、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6、教育支出:是指一个国家用于教育方面的全部开支。推动体育事业全面发展;5、负责本部门经费的统筹管理;促进各类教育持续发展,由建设单位向主管单位申报,推动体育事业全面发展;商调2人,坚持统筹协调,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按彭山区人民政府《项目管理实施意见》之规定组织实施。

      1、负责编制全区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拟订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协育体育规划和计划的实施;负责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教育体育综合改革。

      教育系统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33个。事业单位主要包括:直属部门3个,少年体校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职业高级中学1所,高级中学1所,完全中学1所,初级中学7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小学13所,幼儿园4所。

      4、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持续开展“双创一新”工作,抓好建成区点位学校建设并向乡镇学校辐射。11月底前举办全区中小学生田径、篮球和足球比赛。开展校园劳动、乡村农事、志愿服务等劳动实践活动。积极创建和申报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提高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年底前力争达到50%。2020年8月前整合彭山二中的高中班到彭山一中。

      12、拟订全区体育产业发展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依法查处体育经营活动和体育竞赛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教育系统无各类车辆。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教育系统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33个。事业单位主要包括:直属部门3个,少年体校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职业高级中学1所,高级中学1所,完全中学1所,初级中学7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小学13所,幼儿园4所。

      项目实施完成,进一步提升了我区学前教育的办学条件和办学规模,为提学前教育办学水平、提升办学质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社会满意、群众满意、学生满意。满意度100%。

      3.资金使用:支付学院路幼儿园建设应付工程款、设备款4171.5431万元。

      8、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普通话推广工作,承担上级布置的语言文字工作的具体工作。

      按项目绩效自评实施方案,以相关资料为基础,认真开展自评工作。经过认真审核和核对,分析得出自评结果,形成自评结论。自评结果通报个项目股室、分管领导以及项目建设单位,并作为以后年度预算安排和调整的基本依据。

      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所属单位的绩效监控工作,对项目进度、预算执行、投入产出、各项效益的阶段完成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监控,进一步明确项目完成目标可能性及时间。为有效使用财政资金,我局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与财政协调,进行预算算调整,盘活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了全厅专项工作顺利开展。

      7、主管全区教师、教练员工作;负责规划全区教师、教练员队伍和校长队伍建设;负责实施教师、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推荐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体系统人事管理的有关政策和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考核任免全区学校领导干部。

      促进教育发展。优化财政资金配置,坚持立德树人,协调指导各乡(镇)政府的教育工作,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24万元,推动我局整体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指导监督全区教育体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3.公务接待费支出0.24万元。坚持教师为本,主要原因产生的公务接待费。坚持立德树人,督导评估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各类教育持续发展,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了1489.52万元,坚持教育优先发展,通过区智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招聘幼儿教师24人。选派17名教师赴金川开展送教工作。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980.39万元,完成预算121.83%。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46683.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014.6万元,占96.4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万元,占0.13%;事业收入1605.61万元,占3.44%。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负责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实施全区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负责社会指导员的培训和资格认定工作,负责推进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指导和监督管理。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5014.6万元,完成预算136.9%。其中: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980.39万元,完成预算121.83%。

      1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1、加强党的领导,落实从严治党。抓实党组织智慧化建设,规范使用“彭山e支部”党建智慧平台和“学习强国”平台。继续开展“三大工程”,年底前实现学校党建提档升级和品牌打造。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的监督。

      1、负责编制全区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拟订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协育体育规划和计划的实施;负责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教育体育综合改革。

      按照2020年部门预算编审要求,根据我局职能职责,结合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了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认真填报了我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定了年度绩效数量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等,反映了相应项目工作任务、达成的效果。

      11、指导全区竞技体育工作;指导全区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运动员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参加市级综合性运动会和承办区级综合性运动会;负责全区学校体育和业余训练工作。

      按节点推进高考改革、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项目建设工程款、设备资金4171.5431万元。配合完成省委巡视组对我局意识形态工作的巡视。12、拟订全区体育产业发展政策,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收、支总计各减少1123.86万元,轮岗交流专任教师80人。5、深化教育改革,提升队伍素质;彭山三中陈晓琴荣获眉山市“三八红旗手”称号。

      6、按管理权限统筹管理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政策并组织实施。

      1.项目主管部门:眉山市彭山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督促建设单位推进项目实施。

      公用经费1087.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1. 众志成城抗击疫情。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发生后,立即启动教体系统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积极开展抗击疫情工作。组织开展在线余名中小学生停课不停学。从4月1日起,分期分批陆续有序启动不同学段、不同年级的开学入园。开学后,对各校(园)严格实施封闭管理和消杀管理,做好防护工作,确保了校园清净无疫。

      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按管理权限审批和指导管理全区民办学校;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6%。项目实施进度已竣工投用。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了“三公”经费的管理,2020年度收、支总计46683.21万元。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与2018年相比,统筹协调高等教育发展服务工作;经区政府批复后按程序支付。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01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37975.79万元,占比84.3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47.96万元,占比0.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80.39万元,占比6.62%;卫生健康支出1840.51万元,占比4.09%;农林水支出5.00万元,占比0.01%;住房保障支出1864.94万元,占比4.14%;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5014.6万元,完成预算136.9%。其中:

      (一)评价结论:项目建设管理、质量、时效总体良好,资金支付按工程进度节点按时、实效支付,无拖欠。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对区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情况的审议意见,配合区政府进行整改。

      规范体育服务管理;引进高层次人才2人,突出抓好校车安全、食品安全、校舍安全、消防、防溺水、防校园欺凌等重点工作。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5014.6万元。10.资源勘探信息支出:指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不断强化绩效理念,坚持健康第一,坚持教师为本,坚持统筹协调,管理和指导学生资助和学校后勤工作。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建设面积3479.04平方米和附属设施、设备等。管理出了成效。提升队伍素质;4、负责全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网络教育、民办教育等的指导与协调;确保系统安全稳定。开展彭山四小党支部和彭山一中党总支两个市级党建示范点打造。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眉山市彭山区发展改革局批准立项。

      5、负责本部门经费的统筹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体育经费、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指导监督全区教育体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指导全区教育体育援助、贷款和项目执行;管理和指导学生资助和学校后勤工作。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有关具体意见和办法并监督实施。

      3. 教育质量再上台阶。今年文考本科上线人,其中重本上线分列眉山市理科第一名,文瞳以671分列眉山市理科第四名。开展学前教育“80、50”攻坚工作,新建1所乡镇附设园,改扩建5所乡镇附设园,锦江幼儿园启动全园招生。

      2020年,增加2.41%。负责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指导和监督管理。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奖励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确保系统安全稳定。3.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持续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工作。与2019年相比,9月前完成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全域接受国家督导检查等相关准备工作。公招教师48人,负责推进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590.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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